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是因為他們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同他們是否再婚沒有關系。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是否再婚,是他們的人身權利,與是否繼承公婆、岳父母遺產不發生影響。只要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就應依法享有繼承權,即使其已經再婚,也不能排斥他們對公婆、岳父母遺產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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