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遺產債務,即被繼承人所欠的債務,是指被繼承人生前個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完全用于個人生活需要所欠下的債務。遺產債務具體包括以下幾類:
1、 被繼承人依照我國稅收法律的規定應當繳納的稅款;
2、 被繼承人因合同之債而欠下的債務;
3、 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承擔的損害賠償的債務;
4、 被繼承人因不當得利而承擔的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
5、 被繼承人因無因管理而承擔的補償管理人必要費用的債務;
6、 其他屬于被繼承人個人的債務,如合伙債務中屬于被繼承人應當承擔的債務,或者被繼承人承擔的保證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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