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間利息
(2)因違約實際減少的受害人的某些稅負
(3)商業(yè)保險金
(4)社會保險金
(5)以新替舊
(6)毀損物件的殘余價值
(7)原應支付卻因損害事故而免于支付的費用
(8)原本無法獲得卻因損害事故的發(fā)生而獲得的利益。
本文由上海離婚律師尤辰榮發(fā)布,原文地址:http://www.ynssly.com/jjht/mmht/mmflpx/267.html,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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