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張某為一名大三學生,2018年的10月24日,張某駕駛摩托車與李某駕駛的小車發生了撞擊,發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鑒定后,被告張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應該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李某的傷情經過鑒定后確定為傷殘十級。
事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張某賠償共計200000元的賠償。
【分歧】
關于這起案件的分歧在于大學生因交通事故受傷能不能獲得誤工費的賠償?
【管析】
上海侵權賠償律師認為大學生受傷不能獲得誤工費的賠償,原告的請求法院不能支持。
在校大學生受傷期間并沒有從事務工活動,故要求賠償誤工費的訴訟請求不能支持。如果有證據證明事故發生前有在外工作有固定的收入,就應該獲得誤工費的合理賠償。
交通事故里面的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喪失勞動能力到恢復勞動能力這一期間,因為沒有辦法正常勞動而實際減少的收入?!蹲罡呷嗣穹ㄔ簩τ趯徖砣松頁p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誤工費的規定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條款,筆者認為:第一,在校學生因尚未完成學業,沒有固定的收入;第二,在校學生更無證據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第三,學生不屬于勞動行業,沒有與學生相同或相近的行業存在。因此,在校學生即便有誤工時間的法醫鑒定結論,但也無法獲得誤工賠償。
但如果受傷的學生為已成年的大學生,且有證據證明事故發生前有在外工作且有固定的收入,但因交通事故導致無法繼續在假期務工的,則其假期期間可期待的務工收入,應作為誤工費計算賠償。
綜上,本案中原告張某為大學生,其受傷期間為正常的求學時間段。期間,原告未從事任何有報酬的工作,故原告要求的訴訟請求法院不能支持。
本文由上海離婚律師尤辰榮發布,原文地址:http://www.ynssly.com/qqpc/jtsg/jtjdal/2222.html,歡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