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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解協議中雖然有關于欒靜紅不得再申請強制執行的約定,但申請執行系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該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綜上,駁回孔存陽的執行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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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物權雖然是以登記為準,但引發其變動的有法律和事實的不同。對于本案中法院或仲裁機構的強制執行房屋的事實行為所引起的物權變動,自該事實行為成就時就產生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后果,并不以登記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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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信息不對稱,在誰主張誰舉證的普通原則下,如果勞動者有初步證據證明,相關證據確實由用人單位保管,舉證責任將由用人單位保管,而舉證責任的承擔,對于最終處理結果有著十分關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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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公積金目前是以銀行存款的形式存在,并且在被執行人的住房水平充裕的條件下,將其閑置的住房公積金存款用于清償債務,更加能夠發揮公積金存款原本的應有效應,使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應有的及時救濟,并且被執行人的生活水平與也不會因此而降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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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返還請求權之糾紛案件,票據支付地之人民法院無管轄權,作為訴爭票據支付地之本院不應立案受理,失票人原告應向被告的現持票人A公司登記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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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雖然與被告之間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但并未對房產進行過戶,涉案樓房還是在被告的名下,并不影響法院對該樓房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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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債務人欠下巨額的債務不想歸還,但又苦于自己名下擁有房產等財產,為逃避債務他們希望通過買賣的方式,將房屋產權轉移給自己的親友,然而這一的行為是否真的就能達到逃避債務的效果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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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當事人不能就已向法院起訴的案件再次重新起訴;第二,本案判決之后,就產生既判力,當事人不能就同一訴訟標的,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向本法院和其他法院再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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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1年4月13日9時4分左右,李光駕駛重型特殊結構貨車沿如皋市長江鎮經二路由南向北行駛至緯四路路口,碰撞側翻倒壓在沿緯四路由東向西行駛的初九駕駛的小型轎車(內乘袁錦)上,致初九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馮錦受傷,車輛損壞。如皋市公安局交通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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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認為錢某在屬于韓某的房子內進行裝修,在錢某和韓某之間形成了添附關系,錢某即使主張裝修價值,也應該向韓某主張,顧某作為善意第三人通過以物抵債取得該房的所有權,錢某無權要求顧某支付裝修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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