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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關系屬于民事法律關系,通過借貸關系實現資金的流動與資源的重新配置對于活化市場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為保證債權人的債權能夠最終實現,民事法律系統構建了很多種債務的保證方式,如保證、抵押、質押等。而第三人通過承諾或協議的方式保證監督出借資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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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通則》第6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之委托代理,可以書面形式,也可以口頭形式。法律規定須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法》第197條規定,借款合同為書面形式,但當事人之間借款還另有約定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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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認定典當合同的效力上應把握以下的處理原則:凡構成要件符合典當法律關系之特征的,不論合同名稱為何,都認定為典當關系,并依相關法律規范來處理;雖名為典當但因缺乏必要的構成要件之合同,常按企業間資金拆借合同認定與處理;名為典當,實為借款,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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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糾紛中,往往借款、還款手續不規范、不完備,法官在證據審查、事實認定方面存在相當的困難。借款雙作為爭議事實之親歷者,對案件之事實和經過比較熟悉,由他們本人陳述案件事實有利于查明事實,因而在審理此類糾紛案件中,原被告雙方當事人都須到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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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是保管人與寄托人達成的寄托人有償或無償地將物品交保管人保管,保管人將在一定期限內返還保管物的協議。保管合同建立的法律特征之一,即是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履行,還必須將保管物交付給保管人,使保管物品置于保管人的控制和占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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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僅約定借期內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內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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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所簽訂的“退伙協議”其內容是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且未違反法律規定,應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原告自簽訂此退伙協議之后,再未參與該養殖場的經營,原告按照協議之約定全部履行了自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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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認為其因承包合同無效而受到損失系合同對方過錯造成,有權提起合同締約過失損失賠償之訴,請求村民小組承擔損失賠償責任,至于是否得到支持屬于實體審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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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倉儲合同中負擔保管寄存物品的一方,天翔公司應提交證據證明其在保管熟玉米期間不存在過失、已盡妥善保管義務,否則將承擔因此引發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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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以民間借貸為幌子,實施詐騙,非法侵占原告的財產現金(貨幣),原告作為所有人同時也是合法占有人,有權請求被告以等值的現金返還,該返還糾紛無論是從返還標的物的性質,還是從返還標的物被違法侵占的事實,完全符合占有物返還糾紛的要件,故應將案由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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